类别: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4-08-12 10:42:04 浏览: 次
全套户外装备大全有一件事我相信,那就是读者们肯定对广告缺乏好感,然而试想一下,如果真的没了广告,你可能会错过很多东西,比如一份新上架的美食,一款新衣的上新,一次高质量会议的举行等等。这就是广告的存在意义!
但随着各地政府对市容市貌整治力度的加大,户外广告载体逐渐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而作为环卫基础设施的各类环卫驿站、环卫工具房、公厕等,则属于城市的“刚需”建筑,广泛分布于居民区、商业街、绿地、主次干道两侧,其中部分设施位置好、人流量大,具有良好的广告投放潜力!
然而,环卫基础设施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广告到底该如何投?怎么投?若无“规矩”约束,显然会乱象丛生,甚至演变成为“视觉污染”。
今年1月,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出台《广州市公共设施和交通工具外表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在环卫驿站、环卫工具房、公厕、智慧灯杆、报刊亭、候车亭、电信亭、电车站台、公共汽车电车与有轨电车、船舶10类公共设施和交通工具上如何投放广告,进行了详细规定!
《实施方案》表示,近年来,随着广州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城市公共区域的空间价值不断提升,利用报刊亭、电信亭Bsports必一体育、候车亭等公共设施和公共汽车电车、船舶等交通工具外表设置户外广告日益增多。
为规范附着于公共设施和交通工具外表的户外广告设置秩序,提升设置品质,根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要求,组织编制了本《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适用范围为广州市全市11区范围内的环卫驿站、环卫工具房、公厕、智慧灯杆、报刊亭、候车亭、电信亭、电车站台、公共汽车电车与有轨电车、船舶10类公共设施和交通工具外表(图1)。
10类设备设施中,有三类为环卫基础设施,即:环卫驿站、环卫工具房和公厕,它们将是本文的主角。
《实施方案》指出,利用公共设施设置户外广告要做到“精布局,增价值”。例如,环卫驿站、环卫工具房设施现状数量较多,作为城市厌恶性设施,通常设置位置较为隐蔽,为保证户外广告的宣传效益,需精准选取部分点位高效益设置;而公厕设施现状数量较多,多数使用频率高,为保证设置效果,需结合城市景观风貌选取部分点位高品质设置。
最终,广州市在环卫设施(包含环卫驿站/工具房及公厕)中选取了价值较高、使用率较大、有设置条件的部分点位精准设置户外广告,共布局户外广告点位1139处、户外广告牌1487块,其中附着于环卫驿站的户外广告点位216处、户外广告牌345块;附着于环卫工具房的户外广告点位219处、户外广告牌438块;附着于公厕的户外广告点位704处,户外广告牌704块(表1)。
广州市有户外广告设置需求的环卫驿站/工具房共431/674个,覆盖全市11个区,主要分布在主城区,以天河区、白云区分布最多,大部分设置在主要道路边及公共绿地附近,少部分在桥底空间、背街小巷等较为隐蔽的地方。
虽然有广告设置需求的环卫驿站/工具房多达上千个,但广州市却采取了“四步走”筛选策略,从设置价值、设置条件、设置效果等着手,通过:
最终布局附着于环卫驿站的户外广告点位216处,广告牌345块(一般装配式驿站可正面、背面设置2块广告牌;两网融合驿站因空间原因仅正面设置一块广告牌);布局附着于环卫工具房的户外广告点位219处,广告牌438块。
在设计方面,《实施方案》指出,对于装配式环卫驿站和工具房,要根据城市不同区域的风貌,设计传统都市风貌区、现代都市风貌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一般风貌区四类风貌样式,每类风貌样式推荐两种方案样式供选择。
对于附建式环卫驿站和工具房,则统一采用广州市“两网融合”网点制定的标准样式风格,对广告设置位置进行指引。
以环卫驿站为例,《实施方案》提出,要“解决环卫设施五大痛点,创新以广告养设施的实施机制,在部分示范节点打造功能齐全、服务多样的‘五心’环卫设施”(图2)。“五心”,即:①让环卫工人暖心;②让环卫工人舒心;③让环卫工人贴心;④让环卫工人省心;⑤让环卫工人开心。
请注意,《实施方案》提出了“以广告养设施”这个理念,笔者认为,“以广告养设施”本质上可视为对早年“以商养厕”概念的一次扩展和延伸,应是国内“首提”。
《实施方案》指出,广州市公厕从结构上可划分为独立式、附建式、移动式三类。独立式公厕是指有独立固定的墙体、建筑结构与建筑物结构无关联的公厕;附建式公厕是指公厕的建筑结构与主建筑物结构同属于一个整体,附属于主体建筑而建设的公厕;移动式公厕是指以组装板材构成墙体的模块化的、半固定或可以被移动的公厕。
目前,公厕设施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外观传统、缺乏管养维护的品质问题;功能配备单一,仅满足群众基础需求的功能问题;位置偏僻,缺乏标识引导的标识问题;缺乏照明指引,夜间难以寻找的照明问题。
广州市有户外广告设置需求的公厕共782座,布局附着于公厕的户外广告点位704处,广告牌704块。
《实施方案》指出,“鼓励结合内部设施及功能设备设置广告,如确需设置户外广告,可在不影响公厕建筑外观风貌的前提下,在公厕主要视线面或实体墙面设置户外广告。新建装配式公厕建议结合户外广告一体化设计”,“鼓励公厕内部结合各项功能设备设置广告,丰富广告形式,推动“以厕养厕”管理运行模式,填补公厕运营经费缺口。”
其实,《实施方案》内容非常丰富,笔者只是撷取了其中部分而已,完整版本共有“厚厚的”3个pdf文件,请大家移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网自行下载查阅。
文章提出,很久以来,业内普遍认为存在一个“规定”,那就是“市政公共设施不允许投放广告”,尤其是商业广告,而公厕、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都属于市政公共设施,所以公厕等环卫设施是不能投放广告的。这条“规定”令很多人的“以商养厕”构想化为泡影。
然而,该“规定”似乎也未能完全阻止住利用环卫设施投放广告这种商业行为,例如带灯箱广告的果皮箱,想必很多人都见到过。另外,笔者所在的城市,早在2000年前后就曾尝试过利用环卫车车体进行广告招商,只是成效不理想!因为环卫设施、设备天天和垃圾、粪便打交道,多少自带“憎恶”属性,商家的广告投放意愿偏低,民众也不太买账。
尽管如此,文章对在公厕等公共设施上投放广告仍持肯定态度,因为“市政公共设施不允许投放广告”的规定并不存在,亦不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正所谓“法无禁止即可行”,只是因涉及到公共设施、公共利益,有关部门在遇到此类申请时往往态度谨慎而已。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环卫设施、设备日趋“高大上”,外观、设计和管理水平已非20年前可以比拟,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环卫设施是城市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对它们的存在采取了包容和支持的态度,“恶感”显著降低!
广州此次拟在包括环卫驿站/工具房、公厕在内的10类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广告,堪称“破冰”之举,也是在试图努力寻找一个“以商养设施”的新模式。
笔者在2021年的那篇文章里就曾提出:包括环卫设施在内的市政公共设施,能否进行所有权和广告经营权的分离?政府有没有可能把部分公共设施的广告经营权打包拍卖,特许给企业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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