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公司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01 13:55:09 浏览: 次
体育生专项200体育类专业大学排名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招生属于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3〕188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BSports。
江汉大动训练专业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良好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创新意识,系统掌握运动训练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较高运动技能水平、较强体育教学与训练指导能力以及体育赛事管理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自2002年办学以来,与省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深入合作,联合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学生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国际龙舟赛、世界大会、青运会等比赛中获得佳绩,武汉车谷江大女子足球俱乐部连续四年夺得中国女超联赛冠军。
专业核心课程: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体育保健学、运动选材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体育竞赛学、体育管理学、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主项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三)学历、学位和学制:本科,教育学学士学位,学制4年。在校期间学有余力的学生可按规定辅修其他专业,达到条件者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四)学费: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每学年学费约9000元。学费标准和收取办法最终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一)考生必须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考生必须具备所列招生项目之技术等级资格要求。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要求,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以入学体检结论为准,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一)网上注册。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注册时间:2024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体育单招系统”中考试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可根据各校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在不冲突的前提下,填报不超过2所学校的志愿,学校依据报名填报志愿顺序梯次执行。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在考试报名的同时,须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按规定的标准在线缴纳专项考试费和文化考试费。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逾期未缴费考生审核将不予以通过。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评分。
体育专项考试(含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及打印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等具体事宜,以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公布内容为准。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一)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
(二)录取时,如遇综合分同分并列情况,则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
(四)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保送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申请免试入学,申请手续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程序执行。
(五)足球、皮划艇静水以及射箭项目均按男、女分别排序择优录取;田径项目按径赛、田赛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对录取的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优秀运动员,四年在校期间累计奖励20000元;对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优秀运动员,四年在校期间累计奖励16000元。
(一)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四)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考生,取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参加高考报名的,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体育专项考试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如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本简章由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我校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九)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