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公司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13 17:01:23 浏览: 次
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将于4月13日、14日在首都体育学院举行。近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考前提示:
◾4月13日进行身体素质测试,4月14日进行专项技术测试国家体育总局装备,具体考试检录时间、地点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体育生必备装备。
◾ 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跑(跳)鞋等体育考试必备物品外,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设备)及任何照相设备或其他带有存储、摄录、播放功能的设备入场考试。如携带上述物品到达考点必一运动,请考生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存放。
◾ 考生考试时着装均不能含有培训机构名称、学校名称、姓名等信息或有明显特殊标识(品牌标识除外),违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点,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长、陪考人员和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家长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 考试过程实行全程摄像,考试开始前将对考生进行现场拍照,并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考试当日,如考生对本人该项目现场测试成绩存在异议,可当场向考评组长提出,由考评组长做出现场裁决。若考生对考评组长裁决结果仍存在异议,可在该项目考场内填写申诉书。申诉书须经考生本人和考评组长签字,并须在本场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做好热身活动,防止受伤。遇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告考试工作人员。
◾ 考前,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衣物,科学规划训练与比赛的节奏。注意做好自身监测,谨防因感冒、伤病等意外情况影响考试。
◾ 如发生考生替考等违规作弊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