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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

类别: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8-15 22:23:31 浏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3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于2017年12月14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140,863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3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473,376.94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580,351.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54,893,025.1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14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5460号《验资报告》验证必一运动官网。

  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原“三夫户外活动赛事、营地+培训、零售+体验综合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总部办公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现金购买X-BIONIC AG公司及X-Technology Swiss GmbH公司高科技运动产品品牌、专利和相关无形资产项目”及“现金增资上海悉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年1月9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04)

  2020年9月28日,公司更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为保荐机构接替原华金证券的持续督导及监管工作,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信达证券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注销了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74)

  注:“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减去“累计投入金额”与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不一致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理财收益及汇率变动等所致。

  现金购买X-BIONIC AG公司及X-Technology Swiss GmbH公司高科技运动产品品牌、专利和相关无形资产项目在支付第二笔款项时由于汇率降低,公司实际支付金额少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核通过该项目的预算金额,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鉴于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434.03万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注销工作。体育用品器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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