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7-24 08:34:05 浏览: 次
22日14时01分许,公安奉贤分局接群众110报警求助称,其1位同伴在施救4名在杭州湾海塘某海域自行下海游玩人员时一同被海浪卷走,失去联系。接到警情后,奉贤公安、应急、消防、海事、海警、警航等相关部门,紧急赶赴事发海域开展联合搜救。截至22日晚19点,5名人员仍处于失踪状态,搜救工作还在全力进行中。
这其中,部分水上运动容易发生意外。根据中国探险协会的统计,由水上运动引起的探险事故占比达到24%,包括在公开水域游泳、漂流户外运动装备清单、皮划艇等。
溺水是全球主要公共问题之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2019年全球溺水死亡人数约为23.5万人,约占全球总死亡人数的8%,成为非故意伤害死亡的第三大原因。
而在中国,溺水是儿童伤害致死的首要原因。2019年,我国溺水死亡人数为8835人,其中20岁以下人群便达到2051人,占23%。
2020年,在登山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数量达到217起。其中,受伤人数达到93人,占事故总受伤人数的83%;而死亡人数也达到9人,占总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
2020年共发生297起登山户外事故,其中超过一半的事故未发生人员伤亡,受伤事故约占31.9%,4起失踪事故,22起事故造员死亡。
这其中,迷路是最常发生的意外。从2016年至2020年,迷路的事故数量始终排名第一,占事故总量的46%左右。
坠落是造成受伤与死亡的一大原因。在2020年,由于坠落而造成的死亡数量占总死亡数量的45%,而受伤事故也占受伤总数的55%。
户外运动在技术、装备、经验等方面的要求不高,但也正是因为它的低难度,导致很多人对出行的风险降低警惕,忽略了潜在的隐患,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且缺乏自救意识,因而造成事故频发。
户外探险运动导致死伤后往往产生民事纠纷,查阅法条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判决案例发现,“是否有组织者”“是否属于经营活动”是影响责任划分的要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没有组织者的户外探险活动,比如受广大驴友们青睐的AA制自助式活动,参与者相互之间是自由组织、自我管理、风险自担的关系,正常情况下由受害人自担后果,其他参与者不用赔偿,但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而在有组织者的户外探险活动中,组织者需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和救助义务而导致损害,组织者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是否属于经营活动”影响着组织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求。存在盈利的情况下,组织者需承担更为严格的安全保障义务,赔偿的比例往往更高;若不存在盈利,组织者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和金额相对较低。
户外运动可以让我们走进自然,感受自然,但同时它也要求我们掌握基本的野外生存技巧、了解户外运动的风险、学习急救知识与自救能力,应避免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独自进入开放式的海域或野外。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必一运动,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